1、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编制完成,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l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 监理工作依据。
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 监理工作制度。
6 工程质量控制。
7 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 合同与信息管理。
11 组织协调。
12 监理工作设施。
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中还应包括建筑节能监理、旁站监理等工作的相关内容。
2、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细则的编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等内容,也可根据监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对于下列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 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
3、监理月报:
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的重要文件。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单(B.0.12)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需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试验报告单。经预验收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对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工作。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各参建单位;
(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 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发生时);
(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6、监理工作总结
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监理机构。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6说明和建议。
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报送建设单位。
7、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第一次工地会议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C.0.4)、监理例会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参加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下达各单位。
②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并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5 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 建设单位授权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当面签署第一次工地会议印模签名字样留存表,严禁提前签署或代签。由建设单位授权代表负责核验相关证件;
8 其他有关事项。
③监理例会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
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④专题会议: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协调或参加相关问题的处理。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
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内容、与会单位、参加人员及召开时间等。
监理例会以及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0、监理工作联系单(C.0.1)
①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联系内容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
②发出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11、监理通知单(A.0.3) 监理通知/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 (B.0.11)
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平行检验及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12、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A.0.4) 监理通知/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 (B.0.11)
(A.0.4是省监理工作标准中增加的表格,现规范(GB/T50318-2013)没有。省监理工作标准中对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的使用进行划分)
项目监理机构在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工程竣工预验收中发现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回复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13、施工单位申请表
施工单位申请表是指没有专用表格,根据施工合同或监理要求又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报审或报告时用表;
中间验收项目和无法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报验的项目,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防水工程的闭水、淋水试验;管道、设备、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管道系统吹洗(脱脂)检验;电机试运转;高压开关试验;绝缘接地电阻测试;避雷装置检测;电梯试运转等;
14、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
1) 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
2) 当日施工进展情况。
3) 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4) 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
5 )其他有关事项。
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