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收费标准摘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计理规定》。
2、计费额大于100O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本表仅为收费基价,其他费用(额外工作费用、附加工作费用)的收费标准或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