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运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即日起试行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项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一个试运行项目,并根据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在参加项目前,应在“政采云”平台完成信息注册,注册链接如下: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或点击广西政府采购网首页的“供应商注册”。
(二)参与试运行项目的供应商可联系政府采购中心免费申领CA数字证书(免费期限另行通知)。
三、采购单位注意事项:采购单位发起项目采购的,应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采购项目信息填写和内部审核,网上提交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草拟和内部审核,网上提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确认后网上流转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公告发布。采购人承担主体责任,应统筹协调推进各流程,各部门在网上完成各自流程后应同步电话通知下一流程单位工作人员,保证各流程衔接及时顺畅。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采购业务联系人:郑炜,联系电话:0771-5309316;
“政采云”平台:覃露,联系电话:0771-530928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23268。
四、网上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指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加密后上传完成投标。开标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 “政采云”平台开始网上开标,供应商在指定标书解密时间内各自远程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标书解密,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间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开启唱标及评标程序,供应商可在个人电脑上查看到唱标信息,并等待专家评委评审,评审结束后系统中将显示评标结果。
五、诚信信息记录。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交易场所音视频监控系统对交易各方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并形成档案保存。供应商注册、投标全部实行诚信承诺,不再要求开标时提交供应商相关原件,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可以进行网上信息查询比对、信用中国查询等,确需查验原件的,可以对中标企业进行原件审查。对不诚信行为,采购人通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报告监管部门等方式进行查处,将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规定,对失信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并反馈至发改、财政部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运行通知另行下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