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广西在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举措?
关礼:今年以来,结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们采取的政府采购优商扶商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走采购“绿色通道”,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加快采购项目执行。出台“快采十条”,打出政策“组合拳”,通过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鼓励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十条措施,加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三是实施年度专项方案。为助力广西争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出台《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内限时完成的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措施,通过多管齐下、精准施策,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加力提速。
四是落实改革优化服务。通过科学谋划部署深化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加快搭建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做好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等措施,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消除各项制度障碍,进一步减轻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负担,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竞争、透明规范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是落实责任强化保障。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措施如期完成,广西财政厅积极协调,将相关任务措施纳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范围,硬化任务约束,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补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短板,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关礼
2020年全国两会热点话题之“修法建议”(广西)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财政部今年正在紧锣密鼓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您在修法方面有哪些建议?
关礼:财政部2017年12月在我们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时任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在会议讲话中强调政府采购各方尽快适应“三个要求”、妥善把握“五个关系”,并布置了八道思考题,启动了《政府采购法》修订准备工作。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在接受贵报记者采访时我针对《政府采购法》2003年施行以来,在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权责不对等、结果导向、采购程序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应当尽快启动《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的建议。
目前,财政部已经将《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正式提上日程。按照中央和财政部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新要求,建议按《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推动代理机构业务转型、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等内容写进新的政府采购法中,以法律形式固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成果。
--转自2020年5月25日《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