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已我市进入汛期和夏季施工阶段,强降雨及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将逐渐增多。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暑汛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引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建安办〔2019〕11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安办字〔2019〕19号)等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等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有效的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切坡及边坡、工地围墙,高大模板支模系统等部位,同时要加强对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和落地式脚手架等设施基础和拉结装置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果断撤出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遇到雨季恶劣天气时,所有深基坑、高支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一律提前停工,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措施
各工程参建单位和项目部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工作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当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同时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一旦发现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情况时,并应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值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水情预测、气象预报等情况,提前部署防范关注,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边坡、临时设施等的监控防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扎实保持通讯畅通,对在高温期间和汛期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要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扎实做好应急装备、物资、设备、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稳定。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日